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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临门副总裁何劲松因短线交易和违规减持被通报批评

[摘要]人民网讯 近日,喜临门家具(603008)副总裁何劲松因短线交易和违规减持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通报批评。 通报称,经查明,2015年5月28日,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裁何劲松买入公司股票400股,合计买入金额9616元;6月3日,卖出公司股票40...

人民网讯 近日,喜临门家具(603008)副总裁何劲松因短线交易和违规减持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通报批评。

通报称,经查明,2015年5月28日,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裁何劲松买入公司股票400股,合计买入金额9616元;6月3日,卖出公司股票400股,合计卖出金额11302元;7月3日,买入公司股票13600股,合计买入金额193480元;11月24日,卖出公司股票1500股,合计卖出金额为33195元。

上海证券交易所表示,何劲松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在六个月内买入后又卖出公司股票,以及卖出后又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均构成了短线交易,违反了《证券法》第47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3.1.6条的规定,以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此外,何劲松2015年11月24日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也违反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18号》第1条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的相关要求;其减持股票行为还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第7条中关于董监高通过二级市场买入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转让不得超过25%的相关规定。

综上,何劲松的上述股票买卖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47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18号》第1条,中国证监会《管理规则》第7条、第11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3.1.6条的规定,也违反了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据悉,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海证券交易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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